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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政類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條文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10.08 函
  • 稽徵機關對於土地所有權人徵收地價稅並無因權責不明、地主行蹤不明、無人管理或其他類似情況,致無法達成徵收目的時,仍應回歸向土地所有權人徵收地價稅,不得指定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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