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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政類
民國 110 年 07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00263664號令修正發布第31、35~37、41、47、53、54、65、67、123、126、137、146、155條條文;增訂第70-1~70-7條條文及第三章第五節;並自110年8月1日施行
1.
  • 內政部 97.11.19 內授中辦地字第0970052747號函
  • 有關非金融機構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人申辦最高限額抵押權移轉登記,應適用內政部96年12月14日函示,檢附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證明文件,並敘明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事由及法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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