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97.09.04 府都新事字第09730920300號函
- 臺北市政府就「臺北好好看」之獎勵條件之地區,如申請獎勵容積項目與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項目有重複者,該更新獎勵項目則不予重複獎勵之說明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2.16 簽見
- 本案二種試算之計算式,說明一係直接以基準容積乘1.5推算,而說明二係以總樓地板面積為界限,並進而演算容積率,二者應係計算基礎之不同所產生之差異
3.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0.26 北市法二字第09431921700號函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與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之立法目的、規範對象及適用要件均異,應無牴觸或排除適用等疑慮,屬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3條之「其他法令規定」,故自不受同辦法第4條之限制
4.
- 內政部營建署 94.10.20 營署都字第0940055133號函
- 核釋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國有土地及建築物參加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