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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都市發展類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9301號令修正公布第77-1條條文
1.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1.01.18 簽見
  • 有關同一損鄰事件中「受損戶總數」及「鑑定修復賠償之總金額」,該作業程序法律性質為「行政指導」,建築爭議事件如由評審委員會踐行調解程序後,對於起造人或承造人申請撤銷列管,主管機關僅得依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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