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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警政類
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48901號令修正公布第32、50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9.01.31 法律字第10903501010號函
  • 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已明定其救濟規定。行政處分如經司法判決,應尊重既判力,不宜再由行政機關依職權撤銷致破壞判決之既判力。社會秩序維護法並無規定關於再審聲請之相關事項,應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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