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95.03.16 法律字第0950009542號書函 一行為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義務,因刑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之制裁,且刑罰之懲罰作用較強,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應予優先適用,但罰鍰以外之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行政機關仍得併予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