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7.21 發法字第1100013862號
- 如基於查緝毒品犯罪之目的蒐集利用航前旅客資訊系統之個人資料,屬特定目的外利用,應注意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之規定,以避免提供之個人資料逾越必要範圍
2.
- 法務部 105.09.02 法律字第10503512720號書函
- 因查緝毒品針對特定具體個案,而利用「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資料,如有正當合理關聯性並對前揭個人資料之取得及使用均嚴格控管,則可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但欲進行「全部、預先」之廣泛蒐集則不宜,如機關提供該等資料能達到防堵毒品流入,固符合同法16條但書規定,仍應注意第5條規定所揭示之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