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10-02-4001
自治規則
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60529號令發布廢止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7.11 簽見
  • 警察局執行臨檢勤務既得對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進行臨場檢查,則該局辦理「加強保護青少年措施」工作時,似得對相關場所檢查是否有違反保護童工、女工工作權益情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