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消防類
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221號令修正公布第3、22、48條條文
1.
  • 內政部 96.12.21 內授消字第0960826398號函
  • 為應變情事,琉球鄉海域進行港口管制,應由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及指揮相關機關辦理處分及措施,並以其政府機關名義為之,其進行管制之作為應依災害狀況及程度之審查衡量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