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2.06.28 法律字第1020350696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參照,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以外之販賣業者將未變性酒精購買人個人資料,予以謄錄列表之蒐集行為,倘係依個別法律或其具體明確授權法規命令規定,業者須蒐集購買人個人資料,則其基於特定目的而蒐集、處理購買人個人資料,符合上述規定
2.
- 財政部 91.07.17 台財庫字第0910351409號令
- 令釋補正「菸酒管理法」第四條第二項等及「酒類標示管理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