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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財政及主計類
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57011號令修正公布第57、59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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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2.06.28 法律字第1020350696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參照,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以外之販賣業者將未變性酒精購買人個人資料,予以謄錄列表之蒐集行為,倘係依個別法律或其具體明確授權法規命令規定,業者須蒐集購買人個人資料,則其基於特定目的而蒐集、處理購買人個人資料,符合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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