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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教育類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7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62條;除第45、46條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第九章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12年06月21日修正之第45、46條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第九章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1.
  • 法務部 101.03.14 法律字第10100007390號函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0、31條規定參照,基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主管機關立場,為執行該條例規定,對個人資料為蒐集、電腦處理及提供相關學校、機關審查之用,應可認係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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