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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政風類
民國 97 年 07 月 30 日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70030500號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09700046841號令、監察院(97)院台申參字第0971804203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25條;並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之日(97年10月1日)施行
1.
  • 法務部 104.07.30 法廉字第10405010870號函
  • 公職人員是否須申報信用卡「應付帳款」,基於衡平財產申報正確性及公職人員履行財產申報義務便利性,該類「債務」應無須申報;另刷卡現金回饋紅利其使用具有範圍限制,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所指債權不同,故申報人毋庸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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