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05.05.03 法律字第10503507240號函 國家賠償案件如因該公有公共設施設施未能確定由何機關所設置時,自應參酌土地登記謄本所載該設施坐落土地之管理機關及相關法規就機關職掌業務分工,以認定國家賠償義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