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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03-04-1003
自治條例
民國 108 年 07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8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86023964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3.08.17 簽見
  •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鑑於捷運公司肩負提供運輸服務、提昇服務水準之責任,亦即負有行政目的任務,具有強烈公益色彩,認為不宜將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條第2項之精神納入本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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