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8.12.29 北市法一字第8820964600號函 有關「任我停」公車特殊公車路線或特殊班次,係為提昇公共汽車管理處服務形象,分別由公車處辦理及核准客運業者,在不違反禁止臨時停車及不妨害行車安全下,與臺北市公共汽車客運業營運管理辦法規定尚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