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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捷運類
民國 91 年 04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1年4月24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7567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條文
1.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9.06.22 簽見
  • 公司法為普通法,而設置管理條例為特別法,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原則之規定,特別法應優先適用,亦即對捷運公司而言,應優先適用設置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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