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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衛生類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71號令修正公布第40-2、100、106條條文;增訂第40-3、48-3~48-22、92-1、100-1條條文及第四章之一章名;除第四章之一、第92-1、100、100-1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8年8月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25868號令發布第四章之一、第92-1、100、100-1條條文,定自108年8月20日施行
1.
  • 法務部 101.03.03 法律字第1000025570號書函
  • 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參照,該條「附條件同意」並非終局行政處分,又在嗣後作成終局性行政處分前,其效力是否應遭廢止或自動被取代,該辦法未有規範,故其法律性質宜參酌該辦法及相關規定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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