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7.03 北市法二字第9020361600號函 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第2項規定及說明一之內容,有關休閒農場之設置及管理規範訂定,似專屬中央主管機關之權限,地方自治團體似無訂定自治法規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