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9.10.01 工程企字第09900376650號函 水土保持計畫中如不涉行使公權力織權限移轉,應無行政程序法第15、16條規定之適用,如「委外審查」或「委外施工檢查」等,應有政府採購法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