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10.27 北市法綜字第09836438100號
- 占用道路無車頭、無車輪及無引擎之「車箱」是否可認定為「占用道路廢棄車輛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廢棄車,若有足以妨礙交通之情形,得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82條之規定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5.26 北市法一字第09531099700號函
- 對於未懸掛車牌且無引擎之廣告車輛停放於道路者,似屬已失去原效用之解體車,似應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認定為廢棄車輛,並依同法第4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1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