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6.01.17 公保字第0960000555號函
-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2.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5.06.28 局企字第0950062747號書函
- 為確保公務人員請求救濟之權益,請於公務人員派免令說明欄加列救濟規定之教示文字
3.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2.05.15 公保字第0920003511號函
-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施行後,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或為申訴函復時,應告知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聲明不服之管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