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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財政及主計類
民國 104 年 12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3911號令修正公布第41條條文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1.01 簽見
  • 本案如未釐清其補助範圍,日後仍有遭追繳之可能性存在,若本於尊重中央主管機關意見之立場,建議主管機關對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之建議內再為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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