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主計處 99.10.11 處忠七字第0990006184A號書函
- 函詢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原列預算認定及執行、原第二預備金動支之程序與流程、職務調整與新進人員薪資發放事宜、第二預備金勻支或動支及特別費核給等疑義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9.07.10 簽見
- 本案建設局動支第二預備金之目的,係為委託專家學者辦理臺北市政府推廣設置大樓共用天然瓦斯自動遮斷設備專案研究,並非以該預備金作為經議會刪除預算項目使用之經費,故該局所請應無違反預算法第22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