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1.01.01 簽見 本件系爭決議固可供決定是否動支第二預備金參考,但既無法律上拘束力,則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公投,似尚符合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之情形,從而其動支第二預備金,在預算法的觀點下,尚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