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院主計處 99.10.11 處忠七字第0990006184A號書函 函詢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原列預算認定及執行、原第二預備金動支之程序與流程、職務調整與新進人員薪資發放事宜、第二預備金勻支或動支及特別費核給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