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9.03 北市法一字第09631810800號函 有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補助相關業務,應依據該就業促進服務實施辦法,於每年八月底前公告次年度補助案之受理申請時間、補助政策,以其他合於行政目的及具合理相關聯結之申請補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