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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原住民族類
民國 107 年 06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5661號令修正公布第18、19條條文
1.
  • 法務部 112.11.16 法律字第11203511710號函
  • 法規命令因其法律授權程度之不同,可區分為「法律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與「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僅得就母法之規定做細節性、技術性之規定,不得增加法律所無之規定
2.
  • 法務部 107.03.14 法制字第10702504500號函
  • 行政機關若移轉權限予部落涉及行政程序法部分,部落經主管機關核定後係屬公法人,從而與行政程序法「委任」要件未合,又因部落非屬民間團體或個人,與「行政委託」亦不相符,至是否得適用或類推適用地方制度法上之「委辦」規定,應由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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