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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9000005
「輔助原住民族合作社及事業體發展補助」作業流程圖
原民會 / 經建組
中華民國112年05月10日

相關法規

  • 四、勞動合作社申請經費補助者,應檢具附表二資料一份,向本府原民會申請。 前項申請補助文件受理機關為原民會或區公所,並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 請日期。

  • 五、申請合作社補助案件,由本府原民會先行函送立案主管機關審查,經審查該合作社營運 情形正常後得以賡續辦理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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