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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預告 (如您對草案預告內容有何任疑義或問題,請逕洽草案預告之公告機關。)

修正「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第4條、第5條及第六條」草案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02-27208889分機3556
108.11.23 ~ 108.12.06 顯示期間較短理由 expand_more
北市文化藝術字 字第 108304047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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