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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觀光
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馬管字第11204003732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及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管理馬祖國
      家級風景特定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獨木舟活動,依據水域遊憩活
      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 [修正]

  • 三、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行為前,應於活動十天前
      填具申請表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三)合格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四)活動計畫課程。
      (五)參加人員名冊。

  • [附表]
  • 附表-馬祖國家風景區從事獨木舟活動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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