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
-
第一條
本配合事項依據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
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及第
一0一條之規定訂定之。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中華民國86年6月11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20025894號函修正發布第一條條文,並自113年1月4日生效(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1141號函辦理)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