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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車站大樓 G+2、 G+1、 U-1層促進民間參與整建營運案」契約期間屆滿優先訂約相關 事宜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06.06.01. 臺財促字第1062551160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6年6月1日
    主旨:所詢「臺北車站大樓 G+2、 G+1、 U-1層促進民間參與整建營運案」契約期間屆滿優
       先訂約相關事宜,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推動促參司案陳貴局 106年 5月26日鐵貨業字第1060017363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主辦機關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1條之 1規定辦理營運績效評定作業,
       本部就該評定作業相關事項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指引
       」(下稱作業指引),於 106年 3月28日函送主辦機關參考運用。
     三、所詢契約期間屆滿優先訂約相關事宜,請參考作業指引辦理。相關資訊請至本部民間
       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http://ppp.mof.gov.tw/)「參考資料」→「促參作業指引
       及參考文件」→「作業指引」項下查詢。
    正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本: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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