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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分別移由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承接
,相關臺灣省法規之管轄機關變更為各該機關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7.06.26. 院臺綜字第1070023412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07年6月26日
主旨:為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分別移由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承接,相關臺灣省法規之管轄機關變更為各該機關,特此公告。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移撥變更管轄機關之臺灣省法規表」。
附件-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移撥變更管轄機關之臺灣省法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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