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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申農漁會信用部應嚴禁員工代客保管存摺、印鑑,並嚴禁農漁會員工與客戶有資金往來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7.08.29. 農授金字第107507441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7年8月29日
    主旨:為強化內部控制,有效防杜弊端,重申農漁會信用部應嚴禁員工代客保管存摺、印鑑
       ,並嚴禁農漁會員工與客戶有資金往來,請查照轉知。
    說明:請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確實依財政部85年12月 4日台財融字第85354873號函(如附
       件)示辦理,並請稽核人員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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