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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訂定「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
第二項規定之一定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 108.01.29. 交會字第10850010982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月29日 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訂定「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
第二項規定之一定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件-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一定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