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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定「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生福利部 108.05.28. 衛授食字第1081603814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5月28日
    主旨:訂定「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除第二點第十款自中華民國一
       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如附件。
    附件-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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