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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適用內政部部分法令函釋,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9.01.21. 內授消字第109082127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1月21日
    主旨:停止適用本部部分法令函釋(如一覽表),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說明:旨揭解釋函
       因法規修正,已無適用之必要,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表-內政部部分法令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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