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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詢問使用 2首背景音樂製作影片並上傳 YouTube及將 YouTube連結嵌入官網一事
發文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9.01.20. 電子郵件字第109012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1月20日
有關您來信詢問使用 2首背景音樂製作影片並上傳 YouTube及將 YouTube連結嵌入官網一事
,分述如下:
一、使用 2首背景音樂製作影片並上傳 YouTube:
利用他人之音樂製作影片,並上傳到 YouTube網站,可能會涉及對他人音樂著作(詞、
曲)與錄音著作(錄有聲音版本)之「重製」與「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而「重製」
與「公開傳輸」皆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之權利,若無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
使用之情形,則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須負相關民刑事責
任。有關國外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之授權管道,說明如下:
(一)音樂著作部分:
1.重製:可洽各詞曲經紀公司、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電話:09
05– 527– 616)或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協助查詢國外音樂著
作之「重製」授權資訊(電話:(02) 2511–0869)。
2.公開傳輸:據了解 YouTube對於該網站之音樂著作,已向MUST取得「公開傳輸」
的授權,此時若影片製作者將屬於MUST所管理之音樂著作作為背景音樂上傳至 Y
ouTube,即可無須再取得「公開傳輸」之授權。
(二)錄音著作部分:不論重製、公開傳輸皆請逕洽唱片公司。另據了解社團法人台灣錄
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之會員(多為唱片公司)透過專屬授權的方式,取得國外
唱片公司之授權,而得處理在台灣的授權事宜,詳情請洽ARCO(電話:(02)2718
–8818)。
(三)經查本局音樂錄音著作查詢系統,所詢歌曲「Ordinary Miracle」之音樂著作部分
係由MUST管理、該首歌曲由 Sarah McLachlan演唱之錄音著作部分則係由ARCO管理
;另音樂品牌Audiomachine之歌曲「 The Great Unknown」則查無資料,謹供參考
。
二、將 YouTube連結嵌入官網:
於官網連結 YouTube之影片,在技術面如係採用網站間相互連結(超連結)之技術,由
使用者點選連結後直接開啟 YouTube網站瀏覽、收聽,而未將該 YouTube影片重製在自
己的網頁時,並不會涉及著作的「重製」及「公開傳輸」行為,無須取得著作權人之同
意或授權。但若明知該連結之網站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而仍透過超連結的方式提供給
公眾,則有可能成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人公開傳輸權的共犯或幫助犯,恐要負共同侵權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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