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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
,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02.19. 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407號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2月19日
一、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
格式如附件。
二、證券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
辦理。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金管證券字第一0七0三三三
二九九一號令,自即日廢止。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03.26. 金管證券字第1090361183號令發布,自109年4月1日
廢止〕
附件-證券商財務報告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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