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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紓困之停業損失補貼申
請受理期間及受理機關(構),受理申請期間自 109年 5月18日至 110年 6月30日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生福利部 109.05.18. 衛部顧字第1091961205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5月18日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紓困之停業損失補貼申請受
理期間及受理機關(構),受理申請期間自 109年 5月18日起至 110年 6月30日止,申請受
理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各類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之受理窗口,另載於本部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專區網站( https: //topics.mohw.gov.tw/COVID19/mp-205.html )紓困補償措
施專區之照顧服務單位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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