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釋「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 4條第 2項第 2款「一定規模以上」,指崩塌面
積10公頃、崩塌體積10萬立方公尺或崩塌深度10公尺以上者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9.10.28. 農水保字第1091865688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10月28日 核釋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一定規模以上」,指崩塌面積十
公頃、崩塌體積十萬立方公尺或崩塌深度十公尺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