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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正本部108年2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700666800號令,刪除該令第1點末段 「以參與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籍均設於公立學校為限,」文字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10.04.27. 台財稅字第10904036360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4月27日
    修正本部108年2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700666800號令,刪除該令第1點末段
    「以參與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籍均設於公立學校為限,」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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