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本部107年10月31日台財際字第10700642570號令,自110年5月27日生 效 發文機關:財政部發文字號:財政部 110.05.25. 台財際字第11024505601號發文日期:民國110年5月25日 廢止本部107年10月31日台財際字第10700642570號令,自110年5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