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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或主辦機關,協助促參案件民間機構共度疫情難關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10.05.19. 台財促字第11025512860號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5月19日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請各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協助促參案件民間機構共度疫情難關,詳如
       說明二、三,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 110年 3月11日台財促字第 11025506050號函諒達。
    二、近期疫情嚴峻,造成促參案件民間機構面臨履約困境,請各主辦機關
      秉持促參案夥伴關係精神,依本部前開函賡續協助民間機構辦理土地
      租金、權利金之分期、緩繳或減收,停止興建、營運期間計算及視情
      節適度延長興建、營運期間等紓困作業,共度難關。
    三、又為利紓困、振興對象涵括各類公共建設促參案民間機構,減少疫情
      對相關從業人員衝擊,惠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9條第 3項訂(修)定紓困、
      補貼、補償、振興措施之項目、基準、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時,
      注意納入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案件民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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