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有關合宜住宅預告登記限制期間屆至塗銷後得否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 畫為出租住宅1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10.08.25. 內授營土字第110081396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8月25日
    主旨:有關合宜住宅預告登記限制期間屆至塗銷後得否加入社會住宅包租
       代管計畫為出租住宅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查合宜住宅限制移轉的閉鎖期屆至預告登記塗銷後,考量其與一般
       住宅並無二致,且原承購人後續倘另有能力購置其他住宅或其他因
       素(如工作)致無居住需求時,願將旨揭住宅提供參與包租代管政
       策,亦能協助其他無自有住宅家庭解決居住問題並提升居住品質,
       無形中有將政府資源永續利用之意義存在,爰旨揭住宅預告登記限
       制期間屆至塗銷後,即不屬本部107年1月16日台內營字第10708007
       93號函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執行要點第 9點所稱之合宜
       住宅。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