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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灣高等法院函請本部代為查明英國與我國是否相互承認彼此法院判決事
發文機關:外交部
發文字號:外交部 102.07.15. 泰行字第1020001736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7月15日
主旨:有關 貴院函請本部代為查明英國與我國是否相互承認彼此法院判決事,復請 查照
。
說明:
一、復 貴院本( 102)年 7月 8日院鎮文實字第1020004445號函。
二、依駐英代表處 100年 6月20日第 GBR0774號電報(影本如附件)略以:「英國高等法
院於過往司法協助請求函中言明其承認我國司法管轄權並可執行我國法院判決…」等
語。以上,敬請參考。
正本:臺灣高等法院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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