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擔保品之處分暫改為限價委託 發文機關: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發文字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6.11.4.(76)台財證(三)字第7806號發文日期:民國76年11月4日 主旨:貴公司所報自十月二十七日起,融資融券擔保品之處分,建議暫改為限價委託申報至 恢復市價委託時為止乙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