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消費券對政黨捐贈適用列舉扣除應依政治獻金法規定辦理 發文機關:財政部發文字號:財政部 98.03.30. 臺財稅字第09800133310號函發文日期:民國98年3月30日 個人以消費券對政黨捐贈,於適用捐贈列舉扣除時,應依政治獻金法第 7條、第11條、第17條及第19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