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之文職情報人員,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准予辦理儘後召集 發文機關:國防部發文字號:國防部 61.02.07. (61) 選才字第091號發文日期:民國61年2月7日 查該處職司情報,負責治安工作任務重要,其文職情報人員,凡係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准予比照儘後召集第一款申請範圍第三項「經政府任命有案之情報人員」之規定辦理儘後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