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類
法務部 93.08.18. 法律字第0930032444號
中央法規
- 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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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行政行為之平等原則)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 中央法規標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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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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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施行日)
本條例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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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